第一章 招标公告 阳朔县新城区兴福路与朝霞路交叉口及兴福路与兴阳公路延长线福利至新城区一级路连接段建设工程项目 土石方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IFB2024-11-18486107 包件编号:BJ2024-11-1827504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阳朔县新城区兴福路与朝霞路交叉口及兴福路与兴阳公路延长线福利至新城区一级路连接段建设工程己由中铁七局集团武汉工程有限公司中标,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由中铁七局集团武汉工程有限公司参建。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本项目招标范围、工期要求、质量要求 2.1工程概况 本项目工程名称为阳朔县新城区兴福路与朝霞路交叉口及兴福路与兴阳公路延长线福利至新城区一级路连接段建设工程,项目地址位于桂林市阳朔县新城区兴福路与朝霞路交叉口处,项目性质为市政、园林绿化、安装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给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工程及通信工程。 2.2本项目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阳朔县新城区兴福路与朝霞路交叉口建设工程土石方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3工期要求 开工日期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确定工期为准。 3.质量要求 3.1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3.2工程质量的特殊标准或要求:符合规范要求。 3.3.工程质量保修期:24个月。 3.4.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5在合理使用和正常维护条件下,消防设施工程质量满足使用要求。 3.6开通验收满足设计要求。 3.7杜绝工程质量等级事故,遏制质量问题。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中铁鲁班商务网注册认证并获得中铁七局集团劳务企业准入证且未被中铁七局集团武汉工程有限公司、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及《不合格分包企业名录》的企业。 4.2本项目招标要求投标人1须具备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以资质承揽要求为准,禁止违法分包),近三年具有同类施工合同额50万元或类似的土石方工程业绩(开标时携带原件备查),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2.1投标人拟派的委托代理人须具备本单位社保,并附在授权委托书后。 4.2.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3年工作经验,具备类似项目施工负责人经历,或具有相应的业绩须提供本单位社保证明。 4.2.3投标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3年工作经验,具备类似项目技术负责人经历,或具有相应证书。 4.2.4投标人拟派项安全员负责人须具备3年工作经验,具备类似项目安全负责人经历,或具有相应证书,须提供本单位社保证明。 4.3本次招标:R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4.4投标人有足够资金及专业技术能力保障有效地履行合同,在近三年内无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未被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通报责令停止投标且未在停标处罚期内;无行政监管部门取消资质或停业整顿等通知或通报,未发生过安全质量事故,无经济合同诉讼等情况,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 4.4(其他要求如有) 5.信誉要求 5.1 投标人需出具7万元的银行存款证明。 5.2投标人投标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股东、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高风险企业,对失信被执行人高风险企业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废标处理。 6.招标文件的获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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