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谈判公告
新建商业服务业设施、居住及防护绿地项目(W2地块)总承包(EPC)项目 保安保洁竞争性谈判公告 (谈判编号:ZTJG-SD-徐东W2-2024-0011) 1.谈判条件 本次谈判项目为新建商业服务业设施、居住及防护绿地项目(W2地块)总承包(EPC)项目所需保安保洁,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谈判条件,谈判人为:中铁建工集团第二建设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现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项目概况和谈判内容 2.1项目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徐东大街与友谊大道交汇处 2.2项目概况:本工程规划用地面积4.55万m2,总建筑面积规划3栋住宅,3栋办公楼,合同金330167m2,额约12.8亿元。工期为2022年1月20日--2025年1月5日,1080天。为建设单位及二公司唯一的武汉市内环项目也是二公司重点项目,项目团队努力打造成为武汉市建设工程标杆。保持好常态化的检查考察管理标准。 2.3谈判内容:
2.4 付款方式:1.支付条件:满足以下支付条件后,甲方方可按本协议支付相关费用(未满足支付条件的,甲方可不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1)乙方应于每月 1-5日期间将上个月考勤表,报甲方相关负责人书面签字确认,作为双方季度结算依据。 (2)每季度首月 1-10日期间双方核对完成上季度服务费,并书面确认。 (3)每季度服务费核对完成后5日内乙方按工程所在地的税务管理部门规定开具与核算值等额的且符合税法及甲方财务要求的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含抵扣联),并已书面移交甲方。 (4)已提供由工人签字的工资支付清单。 (5)甲方另行明确的其他条件。 2.支付时间 (1)甲方按季度支付乙方服务费,即次季度首月月底前 (且甲方收到乙方发票后 30日内,以居后时间为准)支付上季度服务费。 (2)如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付款条件支付款项,乙方给予甲方 90日的宽限期,在此宽限期间内视为债权债务未到期且甲方不承担任何延期付款的责任。若宽限期满后,甲方仍未支付款项的(建设单位未支付工程款导致甲方未及时付款除外),自宽限期满次日起,甲方就欠付款项承担 LPR 即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基数以甲方最后一笔付款时剩余逾期欠款金额为准,不包括前期逾期但现已支付部分的款项。 3. 支付方式:本合同款项可以电汇、银行转账、支票、银行承兑、商业承兑、保理、债权转让、以物抵债(车、房产等) 等多种方式或任意组合方式支付:当采用承兑支付时,由乙方自行考虑兑现贴息的费用。乙方完全知晓并完全认同上述支付方式,若甲方通知以承兑、保理、以物抵债、债权转让等方式支付款项时,乙方不得拒绝,否则乙方承担合同额 20%的违约金。通过诉讼解决合同纠纷时,上述条款仍然有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谈判竞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经国家工商、税务依法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分公司参与投标的,需提供母公司授权文件。 (2)最近两年内没有因骗取合同等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信用良好,不接受近一年内在政府、行业等公共网站或文件中有不良记录的供应商投标,不接受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公示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且处于处罚期的供应商,不接受国家铁路局、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建工集团第二建设有限公司限制交易期内供应商。 (3)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 (4)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需提供至少0份份同类物资供货业绩证明,业绩金额不得低于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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