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谈判公告
山东出版文化广场项目部 垃圾清运竞争性谈判公告 (谈判编号:ZTJG-SD-出版文化广场-2024-0001) 1.谈判条件 本次谈判项目为山东出版文化广场项目部所需垃圾清运,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谈判条件,谈判人为: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项目概况和谈判内容 2.1项目地址: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 2.2项目概况:山东出版文化广场项目位于山东省枣庄新城和谐路东侧、青城山路西侧、N-5 路北侧。总建筑面积153076.5平方米。由以下部分组成: 地上总建筑面积 110394.5 平方米; 地下室含一层及夹层,建筑面积 42682 平方米。1号楼办公塔楼地上22层(99.15m),1号楼商业裙房楼地上5层(27.75m),2号楼地上11层(55.65m),3号楼楼地上9层(50.85m),4号楼楼地上5层(30.35 m)。本工程工期紧张、基础结构多样、工程任务量大、资源投入集中。主楼为框架-剪力墙、框架-核心筒结构。 2.3谈判内容:
2.4 付款方式:每季度付款一次,每季度首月20日前完成上季度的结算,根据实际签认的单据和实际综合单价由甲方出具结算单,在乙方开具与结算数额等额的符合甲方财务要求的正规增值税发票后30日内,甲方财务部门按照实际结算金额的60%进行支付,其余款项待合同约定的全部建筑垃圾清运完成且结算完成后12个月内分4次无息付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谈判竞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经国家工商、税务依法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分公司参与投标的,需提供母公司授权文件。 (2)最近两年内没有因骗取合同等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信用良好,不接受近一年内在政府、行业等公共网站或文件中有不良记录的供应商投标,不接受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公示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且处于处罚期的供应商,不接受国家铁路局、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建工集团第二建设有限公司限制交易期内供应商。 (3)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 (4)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需提供至少1份份同类物资供货业绩证明,业绩金额不得低于50.00万元。 (5)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依法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投标物资生产能力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商、代理商、经销商 (6)投标人是否要求为一般纳税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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