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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川藏铁路引入成都枢纽站房标段项目安全生产类广告制作服务招标公告

· 2024-12-30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川藏铁路引入成都枢纽站房标段项目

安全生产类广告制作服务

招标单位: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发出时间: 2024 12 30


第一部分 投标须知

第二部分 合同条款

第三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招标文件

第一部分 投标须知

第一条工程说明:

1.工程名称: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川藏铁路引入成都枢纽站房标段项目

2.工程地点:四川省成都市蒲江县

3.工程规模:川藏铁路引入成都枢纽天府至朝阳湖段蒲江站、寿安站等2座站房综合楼、站台铺面、站台雨棚、地道装修及地道出入口结构、铁路客站停车场、蒲江站1站台结构及2站台局部结构改造工程。新津南站剩余工程(含站台铺面、雨棚装修和照明、通道装修(含桥架)和机电;电梯玻璃置(不含钢构)等)建筑面积15658平方米。

4.工程内容: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川藏铁路引入成都枢纽站房标段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类广告制作服务

5.承包范围: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川藏铁路引入成都枢纽站房标段项目施工现场所有临建标识、安全标识、施工通道、安全大门以及加工棚安全生产类广告制作服务工作

第二条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建设单位拨付工程款。

第三条本工程对投标人基本要求:

1.必须是是经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相应的施工资质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3.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包括合同条件)及其附件完成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川藏铁路引入成都枢纽站房标段项目范围内办公区及生活区的广告制作服务工作需求,质量及要求详见报价清单。(费用包含上述及所涉及的人员工资、管理费利润、税金等应缴纳的全部费用。)

第四条投标费用:

1.投标人应承担其投标文件准备与递交所涉及的所有费用。

2投标人应缴投标保证金 / 元整,投标单位必须从单位账户汇至我方指定账户(开户行名称: / 账号: / ,未中标人在30日内退回投标保证金,利息不计,中标单位保留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交至履约保证金。

3.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不含税价格为人民币146331.43元整(大写: 壹拾肆万陆仟叁佰叁拾壹元肆角叁分 ),此招标控制价作为投标报价最高限价,凡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不含等于“招标控制价”),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

第五条 履约保证金:

1.投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签订施工合同时,缴纳履约保证金 / 元(也可选择在投标人首次验工款中抵扣),待完成分包合同内容并达到合同约定的各项标准后,招标人于30日内返还投标人全部履约保证金(利息不计)。

2.若合同履行过程中,投标人不具有合同约定的履约能力被中途退场,或达不到合同约定的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招标人有权扣罚投标人部分乃至全部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缴纳及返还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 招标方式: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本工程以公开招标的方式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proinvit.crecgec.com/#/home进行招标。

第七条 工程承包范围、报价方式及费用包括的内容:

1.承包范围:招标人委托投标人于招标人施工期间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向招标人提供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川藏铁路引入成都枢纽站房标段项目范围内办公区及生活区的广告制作服务工

2.报价方式:固定单价报价

2.1投标人应按“投标报价书”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并报价。

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投标报价书”中的相应报价。

2.3招标文件及报价清单中未明确的其他费用已含在已列项目的固定单价中,结算时不再单独计取。

3.承包范围费用(固定单价)所包含的内容:

完成本合同承包范围内所需的物料、运输、安装、利润、上缴税金及各种手续费等各项费用及其它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

第八条承包方式:

本工程为 其他类 分包

第九条工期要求:

开竣工时间:2025120日至20251231日;

服务过程中,按招标人安排的施工进度计划进行。

第十条合同形式:

本工程采用 固定单价合同形式。

第十一条工程质量要求和质量标准:

质量要求:符合一般使用标准,同时符合招标人实际要求使用标准。

第十二条招标文件的组成

1.组成:

第一部分 投标须知

第二部分 合同条款

第三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条件、格式、项目、规范。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本须知的要求导致废标,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第十三条招标文件的澄清:

如果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任何部分有任何疑问,投标人应不晚于 2025 1 5以书面形式并委派专人送达(或传真至)招标人。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答复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该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第十四条现场考察:

1.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对工程现场周围环境进行考察,招标人不再组织现场考察。

2.投标人在获得招标书并勘察现场后如果有问题需要招标人解释和答疑,应当在 2024 1 5以前提出书面质疑文件。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质疑以传真方式进行答复,目的是澄清并解答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和进行现场踏勘后可能提出对投标和招标文件等方面的问题。

3.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作参考使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4.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现场,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自身责任和风险及因此为招标人带来的损失及风险。

第十五条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文件组成:

1.1投标函

1.2投标报价

1.3承诺书

1.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5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若有)、开户许可证、一般纳税人证明(若有)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由招标人全部留存,投标人无权索回。

第十六条工程量计算规则:

1. 按照招标清单中内容实际最终完成情况计算。

第十七条投标文件格式:

1.投标人应使用本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

2.招标文件未提供的有关投标内容的格式由投标人自行编写,但应简洁、明了,详略得当。

3.投标文件除图纸须用A3纸装订外,其他内容必须用A4纸装订成册,并应逐页标注页码,不得采用活页夹。

4.投标文件应印刷清晰整洁。

第十八条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投标截止日期算起,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60天。

第十九条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电子版投标文件一份(以U盘形式投递)。

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投标技术文件部分除外)均须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正式授权的一个人或几个人签署。授权书应以书面委托的形式出具,并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封面清楚的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行间插字和增删。

第二十条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在内层信封和外层信封中,并在信封上正确标明“正本”或“副本”。

2.内层信封和外层信封上都应包括:

2.1投标文件递交场所的名称和地址。

2.2具有下列识别标志:

a. 投标工程名称: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川藏铁路引入成都枢纽站房标段项目安全生产类

广告制作服务

b. 2025 1 9 15:00 时开标,此时间之前不得开封。密封袋外包装为普通牛皮纸,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填写密封日期,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各两枚,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第二十一条招标、投标、开标:

招标要求:

1.招标会定于 2024 1 9 15:00 时整。

2.招标地点: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川藏铁路引入成都枢纽站房标段项目会议室 `

投标要求:

1.投标人应在 2024 1 9 15:00 时前提交投标文件。

2.投标地点: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川藏铁路引入成都枢纽站房标段项目会议室 `

3.文件的投标人代表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开标要求:

1.开标日期: 2024 1 9 15:00 时整。

2.开标地点: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川藏铁路引入成都枢纽站房标段项目会议室 `

第二十二条迟到的投标文件:

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招标人有权拒绝接收。

第二十三条评标:

1.评标原则:

1.1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原则综合评议。

1.2质量高、价格合理、工期合理、施工方法先进,企业信誉好。

2.评标方法:合理低价中标法。经招标人测算严重低于成本价的报价按照废标处理。

3.如本次招标未达到预期效果,招标人将再次进行招标。

第二十四条合同的授予

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最大限度满足综合评标原则的投标人。在价格及其他条件满足招标人情况下,可以按照一般计税方式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优先授予。

第二十五条招标人的权利和责任:

1.所有的投标文件,无论中标与否招标人均不退还。

2.对中标和未中标的投标人,招标人不做中标或未中标原因的任何解释。

3.招标人具有对招标文件的唯一解释权。

4.招标人应及时履行相应付款义务。

第二十六条投标人的权利和责任:

1.投标人负责合同范围及工程内容所规定的各项工作。

2.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等合法的市场主体资格相关证明材料以供备查。

3.投标人应按招标人要求,按质按量按时完成承揽任务。否则,应承担本合同暂估总价10%的违约责任。

4.投标人在项目应严格遵守现场项目规定及招标人要求,否则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暂停服务或更换服务人员,由此引起的一切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5. 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供真实合法的发票及收据等收款凭证。

第二十七条、合同变更、终止、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在接到招标人发出的终止合同通知之日起3日内,投标人人员必须无条件退场,且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一)投标人作业能力不足以满足招标人需求的。

(二)不服从招标人管理组织的。

(三)发生争议不采取合法方式解决,而是采取聚众滋事、围堵办公室等极其恶劣手段的。

第二十八条中标通知:

1.招标人通过书面方式通知中标人。

2.招标人将在发出中标通知的同时,将中标结果以电话通知形式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3.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将作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二十九条合同的签署:

1.在通知投标人中标后,招标人将邀请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派代表前来签约,签约的时间及地点将在书面邀请函或中标通知书中注明。

2.合同经招标人、中标人双方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及加盖公司印章后立即生效,但在合同中约定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的除外。

第三十条其它:

1.其它未尽事宜均按照招标人与中标人的合同约定执行。

2.招标人发放的各种函件,投标人不得拒绝接收。

3.投标人必须保证将发标人所付的费用全部用在本工程,不得挪作它用,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第三十一条不可抗力:

1.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招标人承担;

1.2非招标人原因造成的投标人人员伤亡,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相应费用;招标人有权向投标人进行索赔。

2.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3.招标人投标人约定的其他不可抗力(以当日气象报告为准):

3.1烈度8度以上的地震;

3.2 10级以上的大风;

3.3持续降水24小时且降雨量为300mm以上;

3.4 40摄氏度以上并持续2天的高温天气;

3.5 国家或省市启动一级警报的事项;

3.6 其它 : /


第二部分 合同条款:

合同编号: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川藏铁路引入成都枢纽站房标段项目安全生产类广告制作服务合同

甲方: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

签订地点: 北京市丰台区

签订日期:

广告制作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1)纳税人识别号:91110000710921189P

2)税 务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28号诺德中心1号楼

3)电 话:010-51169898

4)开户行:建行北京六里桥支行

5)帐 号:11001045200056000613

6)发票备注栏信息:项目名称:川藏铁路引入成都枢纽天府至朝阳湖段蒲江站、寿安站站房及相关工程

项目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

7)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写成: *设计服务*广告制作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1)纳税人识别号:

2)税 务 地 址:

3)电 话:

4)开户 行:

5)帐 号:

6)纳税人身份: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国家的有关法规要求,本着自愿平等、互利有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平等协商后,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就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川藏铁路引入成都枢纽站房标段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类广告制作安装承揽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广告制作内容及服务方式、质量要求

1.1甲方委托乙方于甲方施工期间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向甲方提供广告牌、标识牌、喷绘宣传画面及条幅等施工宣传品的制作安装服务。

1.2样式及规格要求:乙方按附件《广告制作项目及价格、质量标准》或甲方与乙方书面沟通确定的内容及质量要求进行初步设计,经甲方认可后方可进行成品制作。

1.3质量要求:乙方保证其承揽完成作品质量除符合一般使用标准外,同时符合甲方实际要求使用标准,是否达到标准以甲方向乙方作出的书面确认为准。

1.4交付时间:甲方将不定期向乙方下达宣传广告设计制作安装计划,乙方应在甲方指定时间内完成设计制作并安装完毕。

1.5交付地点:由乙方负责运输至甲方指定的安装场所。运输中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1.6标的物在安装完毕交付前,其灭失、毁损风险由乙方承担

1.7验收时间:乙方安装完毕后,甲方在 24 小时内对品种、型号、规格、数量进行初步验收;如品种、型号、规格、数量不符合规定和合同约定的,甲方在验收完毕后的 2 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异议和处理意见。乙方应于甲方提出意见后 2 工作日内保质保量尽快完成整改。如有特殊情况(如制作周期较长等原因),乙方需在甲方提出异议和意见时提出特殊情况,甲方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延长整改时间。甲方的验收不免除乙方的质量保证责任。

1.8甲方指定 陈帅瑄 (身份证号:130634200010032316联系方式:15603210277)负责标的物的验收、签认;乙方指定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负责标的物的交验、签认。甲方指定的上述人员是甲方唯一的签字代表,其在乙方送货清单上签字,作为标的物已到现场的证明,指定人员以外其他人员的验收、签认,对另一方不发生效力。一方指定人员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告知对方,并自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产生效力。

第二条合同价款及支付

2.1合同总价:暂定¥ 人民币(含税)。其中不含税价款: ;增值税税率: %,增值税 元。本合同实际合同总价应以双方最终结算文件为准。合同中不含税价不因国家税收政策变化而变化,若在合同履行期间,遇到国家税收政策调整,则未开发票部分按照新税率重新计算含税价。

2.2单价:参考本合同附件《广告制作项目及价格、质量标准》;双方在书面沟通中就单价变更达成一致的,以书面确认的单价为准。

2.3付款程序。乙方向甲方提交承揽完成工作内容经甲方验收通过后向甲方提出付款申请,甲方根据实际完成工作量及时结算并预留结算额的5%作为质保金后进行支付。

2.4乙方委托 (身份证号: )为代理人,代为办理合同结算付款事宜。甲方只对乙方委托代理人结算,并以合同协议单价和实际完成承揽内容为准,乙方出具的其他各种票据,甲方一律不予认可。对乙方合同款中已包含而实际由甲方提供或承担的费用应扣除。

2.5甲乙双方遵循“先开票、后付款”的原则,甲方支付前,乙方应按双方确认的当期实际结算金额向甲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于发票开具后 日内提交给甲方。甲方收到乙方发票后,按合同约定向乙方付款。

2.6双方约定的支付方式:本合同款项支付方式可以电汇、银行转账、支票、银行承兑、商业承兑、保理、债权转让、以物抵债(车辆、房产等)等多种方式或者任意组合方式支付。当采用电汇、银行转账、支票外的支付方式时,由乙方承担贴息、手续费用等一切相关费用。乙方完全知晓并完全认同上述所有支付方式,若甲方通知以承兑汇票、保理、以物抵债、债权转让等方式支付款项时,乙方不得拒绝,否则乙方承担合同额20%的违约金。

2.7本合同一经签订,即视为合同首部记载的乙方账户信息真实准确,甲方按照上述账户信息付款即视为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付款义务。如因账户信息错误产生的全部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三条双方权利和义务

3.1甲方权利义务

3.1.1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作报酬。

3.1.2向乙方提供制作安装要求标准,及时下达工作指令。

3.1.3为实现本合同目的之需要,向乙方提供必的工作条件,给予协调配合。

3.1.4对乙方交付的工作成果及时进行验收,确认是否符合质量标准;不符合标准的,及时向乙方告知修改意见。

3.1.5甲方在收到乙方发票前,有权拒绝向乙方付款。

3.2乙方权利义务

3.2.1本合同签署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等合法的市场主体资格相关证明材料以供备查。

3.2.2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按质按量按时完成本合同项下约定广告制作安装内容。

3.2.3乙方对承揽本合同项下相关实物产品的质量安全负责,因实物产品引发的质量安全事故以及由此产生的侵权责任由乙方处理承担。

3.2.4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真实合法的发票及收据等收款凭证。

3.2.5乙方在工程现场作业时应严格遵守现场施工规定及甲方要求,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暂停作业或更换作业人员,由此引起的一切不利后果由乙方承担。

3.2.6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材料重作、返修、返工等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向甲方赔偿损失。

3.2.7双方特别约定:乙方承诺安排本公司自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到甲方处进行广告及相关配套装置(如广告铁架等)的安装、拆卸,并进行岗前操作安全培训,如因此发生人身伤害或劳动争议等纠纷的,乙方负责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

3.2.8乙方提供的与本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工序、工艺和文字、图片、字体、声音、影像以及其他作品,应保障甲方在使用时不会发生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商业机密或其他权利的情况。若发生侵害第三方权利的情况乙方应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若因该侵权行为给第三方或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支付(垫付)的相关费用、主张债权的费用及其他合理损失费用等。

第四条违约责任

4.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费用的,对逾期付款部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已包含逾期支付利息),违约金(已包含逾期支付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违约金(已包含逾期支付利息)基数以甲方最后一笔付款时剩余欠款本金为准,前期逾期但现已支付的不纳入计算基数,违约金(已包含逾期支付利息)最高不超过逾期欠款金额 0.1 %。乙方同意甲方违约时以本条约定向甲方计取违约金,放弃申请调高增加违约金的权利。

4.2乙方在承揽作业中被发现偷工减料、以次充好或其他质量问题的,每发现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 500 元违约金,并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4.3经甲方核实发现乙方上报结算价款超出实际价款 3% 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将按2000/次的标准对乙方进行违约处罚。

4.4无论因何种原因,乙方所开具发票被纳入甲方主管税务机关监管协查名单,或擅自作废发票给甲方税务管理工作带来不便或造成甲方财产或声誉损失的,乙方在履行配合调查义务的同时,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一切损失,并支付违约金 2000

4.5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被相关法院执行乙方在甲方的债权(以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为准)的,乙方构成违约,除承担甲方协助执行金额外,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协助执行债权金额 0.1 %的违约金。

第五条增值税发票条款

5.1乙方须在开具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增值税发票送达至甲方,甲方签收发票的日期为发票的送达日期。乙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不合格的,应在接到甲方要求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凭甲方退还的原不合格增值税发票的原件,重新开具合格的增值税发票并送达至甲方,乙方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5.2乙方不开具增值税发票(专用发票)或开具增值税发票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迟延支付应付款项直至乙方开具合格票据之日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且乙方的各项合同义务仍应按合同约定履行。乙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与甲方付款是对等的义务,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有权不予付款。若通过其他形式确定权利义务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等方式),乙方仍需在甲方付款前按照上述要求开具符合甲方要求的与付款额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5.3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送达甲方后如发生丢失、灭失,乙方应按照税法规定和甲方的要求及时向甲方提供该发票的存根联复印件,并加盖乙方发票专用章,如因乙方拒绝履行配合义务,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应由乙方承担。

5.4在本合同发生变更涉及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载项目发生变化时,如果甲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尚未认证抵扣乙方应于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办理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申请,并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原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抵扣,乙方就合同增加的金额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就减少的金额甲方负责办理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申请,乙方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5.5乙方保证所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专用发票)是乙方向其主管税务机关领购或由税务机关代开,并承诺其增值税发票开具的形式与内容均合法、有效、完整、准确。由于乙方未按税法规定开具增值税发票,或增值税发票开具不真实、不合格而引起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因此导致甲方的损失,乙方应当赔偿损失,且不免除其开具合法发票的义务。

5.6由于甲方取得乙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专用发票)不能认证抵扣进项税金的,甲方有权暂不支付不能抵扣税金款项。认证抵扣税金后被税务机关以“比对不符”或失控发票等事由追缴税款,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损失。

第六条保修事项

6.1保修期限。自甲方书面确认验收合格当日起2年。在此期间,乙方全面负责已交付产品的维修责任,并在此期限内承担维修所涉及本项目工程的材料及人工等相关费用,但不包括不可抗力因素所造成的损害。

6.2保修义务。保修期内,乙方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 24 小时内必须派人进行维修,否则将视为乙方违约。保修期限结束后,乙方可有偿为甲方进行施工图牌的维修及维护,具体维修及材料价格问题,由双方视情况协商决定。保修期内甲方预扣 3 %的应付结算款作为质量保证金。

第七条争议解决方式

甲方和乙方在执行协议中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通过以下第 1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2)提交 北京仲裁委员会并以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第八条其他约定

8.1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未经双方书面同意均不得转让,也不得用于担保。

8.2甲方对乙方任何放弃本合同债权或承担高于本合同约定债务的承诺等任何书面文件均需加盖甲方公章后方对甲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未经甲方专项书面授权,甲方任何人员以甲方名义或以项目印章进行的任何放弃债权、承担债务、提高甲方违约金标准的承诺均属无效承诺,对甲方无任何法律效力。

8.3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任何一方发生税务登记、公司名称等重大信息的变更事项,应在重大信息变更后的7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变更情况,并提供相关信息资料。

8.4甲方拟 宋海豹 (姓名)为项目经理。针对甲方项目公章使用及项目经理工地代表权限范围事宜,双方特别约定

1)加盖甲方项目公章(见印模)的补充协议、承诺书、会议纪要等与经济相关的文件均无效。

2)甲方项目经理或工地代表(见样本)就本项目对外签署的补充协议、会议纪要、借款协议或单方出具的担保、承诺书、借条等经济类文件未加盖甲方公章的均无效。

项目经理签字

工地代表签字

(样本)

8.5双方确定双方所预留的以下任意一种联络方式均视为双方送达通知等文件的有效方式,任一方通过该方式向对方送达的计划、通知等文件均为有效送达。任一方变更送达方式必须在变更方式之日起三日内向对方书面通知,否则不发生送达方式变更的法律效力,对方按原方式送达仍然为有效送达。

甲方送达地址联系人: 陈帅瑄 电话: 15603210277

送达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造甲村111号邮箱1627335654@qq.com

送达地址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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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如双方出现结算、支付等意见不一致情况时,请拨打欠薪欠款投诉电话17614276755010-63791630转7000,甲方将及时登记纠纷问题并协调解决。

8.7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甲乙双方履行合同过程中形成往来凭证等交易手续文件中载明内容与本合同约定内容不符的,以本合同约定为准。

8.8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内容除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外,其他内容手写均无效。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

8.9本合同若采用电子合同形式,由乙方登录甲方指定的电子合同签约平台办理合同签订手续,电子合同与纸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0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主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合同正文)

附件:《广告制作项目及价格、质量标准》

甲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乙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住所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28号诺德中心1号楼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附件:广告制作项目及价格、质量标准

广告制作项目及价格、质量标准

序号

广告项目

数量

含税单价

合价

质量标准或做法

备注

附件2:廉洁工程共建协议

廉洁工程共建协议

甲方: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

为规范甲乙双方行为,营造公平竞争、廉洁从业氛围,保护双方合法权益,实现互利共赢目标,防止违规违纪问题发生,特订立本协议。

一、甲乙双方责任

1.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建设工程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各项规定。

2.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3.不得为获取不正当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建设工程管理规章制度。

4.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问题的,如实向上级纪检组织反映。

二、甲方责任

1.甲方应当自觉遵守国家、地方法律法规以及本协议约定,在开展业务、合同订立、履行过程中廉洁自律。

2.甲方不得接受乙方以各种名义赠送的礼金、礼卡、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给予回扣等。

3.甲方不得接受乙方邀请,参加可能对公正开展业务有影响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活动;在婚丧嫁娶等活动中,甲方不得邀请乙方人员参加,不得接受乙方财物。

4.甲方不得接受乙方为甲方家庭成员和亲属的私事提供赞助和其他便利。

三、乙方责任

1.乙方应当自觉遵守国家、地方法律法规以及本协议约定,在开展业务、合同订立、履行过程中廉洁自律。

2.乙方工作人员应当保待与甲方正常业务交往,不得以各种名义赠送甲方工作人员礼金、礼卡、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给予回扣等。

3.乙方工作人员不得邀请甲方工作人员参加可能对开展业务有影响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活动或者出资为甲方人员办私事、娱乐、过生日、婚礼等。

4.乙方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及其家庭成员和亲属的私事提供赞助和其他便利;不得向甲方家庭成员和亲属赠送任何礼金、礼品等。

5.乙方承诺本公司股东、管理人员与甲方领导人员及关键岗位人员没有亲属关系或其他特殊关系。

四、违约责任

1.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依据有纪律规定、法律法规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2.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依据有关纪律规定、法律法规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五、其他

1.甲乙双方应自觉遵守本协议,双方在履行协议中发生争议,应首先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解决,可提交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2.协议有效期为双方签之日起至项目完工时止。

3.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方: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方:

签约代表(签字): 签约代表(签字):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第三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1投标函

附件2投标报价表

附件3承诺书,投标人对本工程的承诺内容应包括:质量、安全、工期目标

附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附件5: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附件1

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以人民币(大写) 元(¥ )的投标总价(含税),其中不含税人民币(大写) 元(¥ ),税金人民币(大写) 元(¥ ),工期 ,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综合服务内容,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 合格,满足相关标准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投标保证金承诺书三选一)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 元(¥ / )。

4.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6.在正式合同签署并生效之前,本投标函连同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将构成你、我双方之间具有约束力的合同。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地址:

电话:

邮政编码:

附件2

投标报价表

招标项目名称: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川藏铁路引入成都枢纽站房标段项目安全生产类广告制作服务

序号

名称

尺寸

材质

暂定数量

单位

含税单价/元

税率

含税金额/元

备注

1

钢筋加工棚

100cm*500cm 100cm*800cm)

方钢框架+喷绘布+高空安装

50

平米

2

套丝机加工棚

610cmx80cm
410cmx80cm)

方钢框架+喷绘布+高空安装

16

平米

3

调直机防护棚

60cm*280cm)

方钢框架+喷绘布+高空安装

5

平米

4

弯曲机加工棚标语

50cm*310cm
50cm*210cm)

方钢框架+喷绘布+高空安装

10

平米

5

变压器防护棚

680cmx90cm
480cmx90cm)

方钢框架+喷绘布+高空安装

20

平米

6

消防水泵房

725cm*70cm

方钢框架+喷绘布+高空安装

5

平米

7


尊贵的用户您好,以上正文后半部分为隐藏内容,完整详情请咨询客服:18995537323(同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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