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 滨湖社区(二期)项目灰砂砖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BHSQEQ-WZZB-2024-03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为滨湖社区(二期)项目,已由武汉光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批准,项目业主为武汉光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工程建设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全资。本批物资公开招标采购申请已由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编号BHSQEQ-CGJH-2024-05)批准,招标人为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建设分公司武汉滨湖项目部;本项目已具备招标采购条件,现依据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制度,对滨湖社区(二期)项目灰砂砖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2.1项目概况: 本工程光谷中华科技园滨湖社区建设项目(二期)位于檀树岭村,梁子湖大道以东,二期工程总建筑面积约96.41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68.17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8.24万平方米,净用地面积22.78万平方米。 二期工程分为B、C两个地块,B地块由25栋住宅、2栋幼儿园和若干配电房组成,其中B1#~B25#楼为纯高层住宅,BY1#、BY2#幼儿园为多层公建,BP1为开闭所兼公用配电房,BP2~BP12公用配电房为单层公建;C地块由7栋住宅、1栋幼儿园和若干配电房组成,C1#~C7#楼为纯高层住宅,CY1#幼儿园为多层公建,CP1为开闭所兼公用配电房,CP2~CP5公用配电房为单层公建。 2.2招标内容 本次滨湖社区(二期)项目物资招标采购内容详见附件1:《滨湖社区(二期)项目第二十四批自购物资公开自主招标采购包件划分一览表》。 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货物的生产(制造)和供给能力,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 营业范围: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在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符合要求的经过年审的营业执照并提供影印件;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增值税税务登记证一般纳税人影印件。 2. 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如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的,应提供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如属于铁路产品认证采信目录内的铁路专用设备,应提供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原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CRCC))颁发的《铁路产品认证证书》。 3.生产能力:物资满足供货期要求即可。 4.财务能力:投标人需提供2022至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附注,且须提供支行及以上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新注册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附注)。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须具有检测资质的专业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有效的质量检测报告并提供复印件;投标产品未在国家相关部门质量责任通报处罚期限内; 6.履约信用要求:(1)投标人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三年无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的查询结果;(2)投标人不能为失信被执行人,需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3)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在铁总、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目录期限内。 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2年内,未发生过因骗取合同等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情况,无恶意催要货款、无故停止供货、不按约定调价等行为,在参与投标、合同履约无不良记录。 7.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在同一包件中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参加同一包件投标;相关证件证书必须在有效期限内;近一年如有注册资金变化,请出具工商部门证明; 3.2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专项资格要求和业绩要求,详见附件1《滨湖社区(二期)项目第二十四批自购物资公开自主招标采购包件划分一览表》。 3.3除包件中明确接受联合体和代理商投标外,其余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获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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