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标资格预审须知
工程概况:
1、工程信息:防城港至东兴铁路是广西沿海高铁的延伸线,东兴市站是延伸线中最重要的车站。东兴市站站房中心里程为 DK46+270,规模为 2 台 6 线,预留 1 台 5 线。设 450 米×12 米×1.25 米基本站台、岛式站台各 1 座,设 9 米宽的进站天桥、出站地道以及 5.6 米宽的行包通道各1 座。站房建筑造型立足于东兴城市特质,提炼出祖国门户,滨海雄关的设计构思。建筑形象呼应东兴市历史文化建筑——侨批馆;同时充分考虑交通建筑功能布局,结合国门意向营造现代大气的整体形象,中央采用拱形的元素强化主入口屋顶的高低错落形成韵律和秩序感。
2、建设单位: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
3、工程地点:
新建防城港至东兴铁路东兴市站站房、雨棚及相关工程施工总价承包工程位于城市建成区东北侧,钦东高速公路以西、防东大道以北约 1.5km 处
4、招标单位: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承包公司。
5、建筑面积:东兴站站房总建筑面积约14996.13平方米。
二、竞标内容:
1、竞标内容:新建防城港至东兴铁路东兴市站站房、雨棚及相关工程施工总价承包工程车站综合显示系统的供应。
2、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
(1)供方所提供的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质量标准,并能满足需方使用功能要求。货物到场后,现场验收。
(2)供方物资进入现场,须同时提供该物资的材质书、磅单、检测报告等必要技术文件,并保证提供的技术文件的真实性,如供方不能提供以上文件或提供文件为假资料,供方须承担违约责任,造成严重后果时,需方将追究供方的法律责任。
(3)要求供方提供的物资必须为同一品牌的产品,如果为两家厂家搭配使用,必须做出明确说明。
(4)供方物资到场需按照相关规范要求提供产品出厂合格证、检测报告或者需方要求供方提供其他材料质量证明文件资料。(一式两份)
注:如施工中发生新的技术、质量规范等,应按新技术规范执行;如有地方标准规范要求,应同时满足地方标准规范相关要求内容,并满足工程项目验收移交要求;如投标单位提供或承诺的标准高于以上规范标准要求,按照较高标准执行。货到现场后由材料员、工程技术人员共同验收,以需方现场验收的实际数量为准,并开具物资接收清单。
3、供应物资的包装和运输
(1)除非另有规定和协议要求,供方提供的全部货物须采用相应国家或企业标准及惯例要求的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种包装应适于长途及工程所在地短途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防爆炸和利于装卸等保护措施,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施工现场,符合《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191-2008)的规定,供方应承担由于违反上述规定而引起的一切责任和费用。
(2)供方应在每一批货物中附至少一份详细发货清单和质量检验合格证书,发货清单应注明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生产商、发货人、收货人、发货地、交货地、承运人等。有特殊保护措施要求的货物,应在相应位置标示向上、向下、易碎、防水等装卸警示标志,以保证装运过程符合保护货物质量的要求。
(3)包装也要符合法律规定、环保要求并满足需方要求;供方应承担由于违反上述规定而引起的一切责任和费用。
4、价格约定
本次招标单价报价中的价格包含标的物运送至施工现场并至完成验收确保能够正常使用的全部费用,包含物资本身的费用、包装、运输、装车及卸车到指定地点、包装及运输(含装卸)损耗、组装、验收、供方人员的工资、工资性补贴、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意外伤害、第三者责任等各种保险费、维修费、维护费、检验试验费 、不合格产品更换、财务费、风险包干费、税金以及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应缴纳的各种费用。
三、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1、营业范围: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生产或销售资质,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熟悉工程建设并具有工程项目用材料供应经验的独立法人组织(一般纳税人公司或小规模公司)。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的一般纳税人优先考虑。
2、企业信誉:具有良好的运营生产能力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者破产状态;不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黑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不能是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铁建设诉讼警示名录、中铁建设非诉讼警示名录中禁用单位。
3、生产供应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商须具有招标物资相应的配套生产、检测设备,生产能力应满足招标人施工进度的要求,生产商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生产的产品符合国家标准,代理商需要具有生产商的授权。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未出现连续亏损。提供近一年财务报告及报表,公司纳税信用级别(等级)为A/B级。投标人的注册资本金: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800万元人民币,注册成立年限≥2年。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定。
6、本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社会信誉。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
7、参与过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往期招标的单位,凡合作过程中不服从管理、不遵守合同条款、质量不佳、进度不佳、招标人约谈不顺利、沟通不通畅或反馈情况较差的,禁止参与。
8、其他要求: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或代理商应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运输能力;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本次竞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
①与总承包公司已签订的分供合同履行完成后,故意拖延结算,经催告后2个月内仍未完成结算的;
②列入股份公司、集团公司或总承包分公司不合格供应商名录、非诉警示名录、诉讼警示名录或风险警示名录的;
③聚众讨薪、恶意结算或存在诉讼仲裁纠纷,尚未列入不合格供应商名录、非诉警示名录、诉讼警示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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