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公告 中铁建工集团第二建设有限公司全国重点镇泊里镇驻地村庄改造项目三期3标段项目经理部 商品混凝土 招标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 ZTJG-SD-泊里旧改-2025-0037 )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为 中铁建工集团第二建设有限公司全国重点镇泊里镇驻地村庄改造项目三期3标段项目经理部 所需商品混凝土 ,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招标条件, 中铁建工集团第二建设有限公司西海岸分公司 作为招标人组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内容 2.1项目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青岛西海岸新区琅琊镇,由东、西两个安置地块组成,其中东地块位于港城路以西、菊香街以南、营前南路以北、旺城路以东;西地块位于华城路以东、菊香街以南、营前南路以北、康城路以西。 2.2项目概况: 本工程总建筑面积 50000 ㎡ 2.3计划供货周期
2.4招标内容:
2.5 付款方式:货款按月支付,每月20日双方进行当月材料供应数量的对账核算,乙方于当月月底前向甲方提供与核算值等额的且符合税法及甲方财务要求的增值税发票(含抵税联),甲方收到发票后30日内付至上月双方核算金额的50%,供货全部结束并完成结算后且乙方向甲方提供与结算值等额的合法发票后1年内付至结算值的80%,2年内付至结算值的95%,余款5%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60日内无息付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经国家工商、税务依法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00万元 (2)最近两年内没有因骗取合同等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信用良好,不接受近一年内在政府、行业等公共网站或文件中有不良记录的供应商投标、不接受被中国中铁有限公司及其分子公司列为不合格供方处于投标限制期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3)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管理制度、售后服务保证措施等 (4)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需提供至少2份 份同类物资供货业绩证明,业绩金额不得低于100.00万元。 (5)投标人必须为一般纳税人。 (6)投标人必须在招标人合格供方名册内。 (7)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依法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投标物资生产能力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商 (8)其他要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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