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中铁大桥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防城港风电项目拖轮租赁
招标公告
采购编号:
采购编号: MBEC5- Z- 2024- ZL02
中铁大桥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为满足防城港风电项目风电机组三桩嵌岩基础施工任务需要,拟租赁 2 艘拖轮。现中铁大桥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决定通过招标方式租赁
2 艘拖轮(以下简称招标设备),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前来报名参加招标活动。
1. 招标内容
招标内容
1.1 包件 1
1.1.1 包件号: CBZL-01
1.1.2 设备名称:拖轮。
1.1.3 规格型号:主机总功率 8000HP ,船舶性能满足 3000t/3500t 起重船避台、工程施工区域范围内拖航作业要求。
1.1.4 设备数量: 1 艘。
1.1.5 使用地点及工期安排:
1 )使用地点:广西防城港海上风电示范项目 A 场址标段二工程项目施工海域。
2 )租赁期限: 2024 年 03 月 01 日 -2024 年 11 月 30 日,预计 9 个月,具体以项目现场实际使用为准。
1.1.6 租赁方式:按月租赁。
1.2 包件 2
1.2.1 包件号: CBZL-02
1.2.2 设备名称:全回转拖轮。
1.2.3 规格型号:主机总功率 6000HP ,船舶性能满足 800t 及以上起重船避台、工程施工区域范围内拖航作业要求;满足强对流天气等突发状况时现场紧急处置和日常值守及辅助运输船定位作
业要求。
1.2.4 设备数量: 1 艘。
1.2.5 使用地点及工期安排:
1 )使用地点:广西防城港海上风电示范项目 A 场址标段二工程项目施工海域。
2 )租赁期限: 2024 年 03 月 01 日 -2024 年 11 月 30 日,预计 9 个月,具体以项目现场实际使用为准。
1.2.6 租赁方式:按月租赁。
1.3 签约单位:中铁大桥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广西防城港海上风电示范项目 A 场址工程项目标段二 EPC 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1.4 付款方式:租金按月结算,每月 27 日前办理上月租金结算,投标人提供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完毕后招标人向投标人最高可支付当次结算额的 75 % ,双方办理完最终结算手续并签订
《封账协议》,且投标人已向招标人提供全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人在收到发票 30 日内支付到合同结算总额的 90 % ,剩余 10 % 在设备退租后二年内无息支付给投标人。
2. 招标公告发布和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公告发布和招标文件获取
2.1 招标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于 2024 年 02 月 19 日 09:00 时至 2024 年 02 月 24 日 09:00 时在中铁鲁班商务网( http://www.crecgec.com/ )上发布。
2.2 对招标公告的响应:凡是有意愿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需在 2024 年 02 月 24 日 09:00 时前登录中铁鲁班商务网( http://www.crecgec.com/ )供应商操作端口对本公告做出响应。具体步骤
为;登录网站上的 -- 供方交易系统登录 -- 点击 采购信息 -- 在 采购名称 中点击采购项目 -- 点击相应 包件编号 -- 填写 联系人、联系方式、输入密码、确认密码 ,点击 提交 -- 响应 ,无响应者视为
放弃此次投标。
注:此处设置的密码非常重要,开标后必须使用该密码为投标报价解锁。
2.3 招标文件获取:注册、响应后,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02 月 19 日 09:00 时至 2024 年 02 月 24 日 09:00 时,通过中铁鲁班商务网( http://www.crecgec.com/ )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本次招标不出售标书,中标人缴纳约定的中标服务费。
注:潜在投标人完成上述程序后,方可在中铁鲁班商务网( www.crecgec.com )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后,应在中铁鲁班商务网( www.crecgec.com )上完成 响
响
应、澄清提问(如有)、澄清补遗确认(如有)、报价、上传标书
应、澄清提问(如有)、澄清补遗确认(如有)、报价、上传标书 等后续投标步骤。
2.4 提出疑问: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后,若有需澄清的问题,必须以书面形式签字盖章后,于 2024 年 02 月 24 日 09:00 时前将澄清提问的扫描件上传至中铁鲁班商务网,过时将不再受理。
2.5 澄清补遗:对 2024 年 02 月 24 日 09:00 时前潜在投标人提交的所有问题,统一答复将于 2024 年 02 月 24 日 17:00 时前在中铁鲁班商务网( www.crecgec.com-- 澄清补遗)上公布(答复包括
对需澄清问题的解释,不包括问题的来源),潜在投标人应于 2024 年 02 月 24 日 18:00 时前确认,逾期不确认者,视为已收到并知悉澄清补遗内容。
3. 合格投标人资质条件
合格投标人资质条件
3.1 投标人应当是国内注册有船舶租赁资质的供应商,必须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证明、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文件。
3.2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3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被接管、财产被冻结、破产等状态。
3.4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与投标。
3.5 投标人参与投标的船舶的设计和制造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规定及使用的要求;投标人应拥有足够的资源和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
3.6 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安全生产、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3.7 投标人具有租赁同类船舶良好的运行经验,近 3 年在安装、调试、使用中未发生重大的设备质量、安全问题和相关经济纠纷问题。
3.8 投标人必须是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机械租赁供应商名录内的合格供应商。
3.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4. 投标文件的递交与上传
投标文件的递交与上传
4.1 线上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须于 2024 年 02 月 29 日 09:00 时前将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至中铁鲁班商务网,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线上投标文件格式为 PDF ,
名称为 **** 公司(投标人名称) *** 设备租赁投标文件 ,禁止以单页 PDF 上传,投标文件中应该签字、盖章的地方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且加盖单位公章。
4.2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形式 :
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4.3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形式 :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每包件¥ 200000.00 元(大写: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或电汇(银行保函请于中标通知书发布后一周内开具生效,有效时间 60 天。 银行保函 仅限于国有银行或国有控股银行提供的见索即付的独立保函。银行保函应按
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格式开具,采购人不接受增加采购人义务、责任的有条件保函)。
账户:中铁大桥局五公司防城港海上风电示范项目 A 场址工程标段二项目部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
账号: 20110101931008000001
行号: 103100000018
注:履约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否则视为履约保证金无效。如若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故拒绝签订合同或者签订合同后拒绝履行的,签约单位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
5.4 中标服务费: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缴纳中标金额的 0.07% 作为中标服务费,中标费请汇至以下账号。
账户:中铁大桥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商银行九江金鸡坡支行
账号: 1507007329221860227
行号: 102424010217
5.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和地点
5.1 开标时间: 2024 年 02 月 29 日上午 09:00 。
5.2 线上开标地点:中铁鲁班商务网开标大厅,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
说明:本次招标将在中铁鲁班商务网( http://www.crecgec.com/ )线上开标时进行报价解锁,投标人务必记住报价解锁时间及响应招标时设置的密码。开标后,投标人须输入密码为线上投标
文件报价解锁,或告知招标人密码,由招标人解锁。如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未解锁或未告知密码,视为放弃投标。如果投标人在线上 响应 招标确认密码时,同时勾选了 开标时自动解锁 选项栏,则
投标人不需要对投标报价解锁。
5.3 开标注意事项:投标人务必注意中铁鲁班网报价单位为元,如有报价单位错误或文件上传有遗漏的,招标人有权要求各投标人进行澄清后进行比选。
6. 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铁大桥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九江市浔阳区白水湖路 20 号中铁大桥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牛天志
联 系 电 话: 18279205397
电 子 邮 箱: 63557613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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