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四局集团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分公司青岛地铁
中铁四局集团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分公司青岛地铁 5 号线
号线
盾构砂浆
盾构砂浆 采购
采购 (
( 二次
二次 )
) 招标
招标 公告
公告
招标编号: ZTSJWZ-CG-2024-07 (二次)
1. 招标条件
招标条件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分公司承建的青岛地铁 5 号线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所需盾构同步注浆砂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由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分公司组织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5 号线全线共分 2 个标段。其中一标段全长 14.80 公里,为麦岛站 ( 含站前折返线 ) 至澳柯玛站 ( 不含 ) 、昌乐路站 ( 不含 ) 至环镇区间始发井 ( 含 ) ,共 12 站 14 区间,由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施工;二标段全长 17.56 公里,为澳柯玛站 (
含 ) 至昌乐路站 ( 含 ) 、环镇区间始发井 ( 不含 ) 至云岭路站 ( 含站后折返线 ) ,共 15 站 15 区间,由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施工。其中延安二路站、延安二路站~昌乐路站暗挖四线大断面、昌乐路站位于市北区,线路沿延安路、宁海路、昌
乐路西北至东南向布置,均为暗挖车站,由中铁四局七公司施工,造价 10 亿元。地铁大厦站~滁洲路站区间、滁洲路站~合肥路站区间为盾构区间,位于崂山区,沿劲松七路南北向布置,由中铁四局城轨公司施工,造价 2.32 亿元。
2.2 招标内容:物资品种、包件划分见附表 1 。计划工期: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 -10 月 30 日,共计 669 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附表 1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符合国家产业、环保等政策,且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
3.4 供应商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必须及时开具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票据,作为货款结算支付的凭据。
3.5 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投标人按包件分别编制投标文件。
4.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质后审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次招标文件仅采用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以电子版方式获取 .
5.2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公告之日起至 2024 年 3 月 12 日 24 时 00 分前(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进行响应并获取招标文件,操作流程如下:
5.2.1 首先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 (www.crecgec.com) 注册成为平台用户(须签订合同),因合同双方签订有一定时间,建议提前操作。(客服
客服热线
热线 4006010100 )
5.2.2 已注册成功的潜在投标人:请在获取招标文件的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入 供方交易系统(二期)登录 -- 在 我的交易 中点击 最新商机(公告) -- 在对应项目点击展开包件,选中包件点击 响应
按钮 -- 填写 联系人、联系方式 ,最后点击 确定 即可响应成功,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供应商简易操作指南》。(注:如投标多个包件,点击 展开包件 ,多包件勾选后可同时响应。)
5.2.3 本次招标不收取标书费,潜在投标人在完成包件响应后,即可在 5.2 条中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免费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电子版招标文件, 如有问题可咨询本次招标
招标 工作联系人。
工作联系人。
5.2.4 潜在投标人如未按
潜在投标人如未按 5.2.2 、
、 5.2.3 条完成上述流程操作,视为报名无效。
条完成上述流程操作,视为报名无效。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次招标投标文件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线上递交。
本次招标投标文件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线上递交。 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6.2 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3 月 19 日上午 10 时 20 分(即为开标时间),投标人须于截止时间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 www.crecgec.com )进行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
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 PDF 电子版
电子版 ( 注:为保证投标
文件顺利上传,建议投标人提前一天进行报价和上传投标文件 PDF 电子版,上传时如遇到问题请联系电商平台客服热线 400601010) 。
6.3 投标人应对上传到平台的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核对,如出现投标文件错传、漏传或下载后无法打开的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6.4 逾期未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的,视为主动放弃投标。
7. 开标
开标
7.1 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 2024 年
年 3 月
月 19 日
日 上午
上午 10:20 分
分 (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7.2 开标地点:本次招标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 www.crecgec.com )在线开标,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
7.3 开标方式:在开标规定的时间,投标人登录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 www.crecgec.com )进入线上开标大厅参加开标。开标工作人员执行 开标 操作后,各家投标报价自动解锁,投标人即可以在线查看包件报价列表
。
7.4 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密切关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组织单位将通过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通知。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 www.crecgec.com )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上同时发布。
9. 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信息
9.1 招标人:中铁四局集团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分公司
联系人:王伟佳 联系电话: 0551-82579058
9.2 项目施工单位:青岛市地铁
青岛市地铁 5 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
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 02 工区项目部
工区项目部
联系人:肖文锋 联系电话: 1358727565 邮箱: 1358727565@qq.com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中韩街道同和路 728 号
9.3 招标工作联系人:马 工
联系电话: 0551-82574808
二〇二四年三月
附表
附表 1 招标物资包件划分表
招标物资包件划分表
序
序
号
号
物
物
资
资
名
名
称
称
包件
包件
号
号
计
计
量
量
单
单
位
位
包件
包件
数量
数量
招标
招标
人
人
招标
招标
项目
项目
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资格条件
招标文
招标文
件售价
件售价
( 元
元 )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
(缴纳形式二
(缴纳形式二
选一)
选一)
投
投
标
标
保
保
函
函
(
(
万
万
元
元
)
)
银
银
行
行
转
转
账
账
(
(
万
万
元
元
)
)
1
盾构
砂浆
SJ-0
1
m³
8000
中铁
四局
集团
有限
公司
城市
轨道
交通
工程
分公
司
青岛
市地
铁 5 号
线一
期工
程土
建施
工 02
工区
项目
部
1. 营业范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投标物资生产、销售或供
应经验的生产厂家,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 .生产能力:盾构砂浆日产量不得低于 1000 方。能够生产满足国家、行业现行标准及青岛地铁 5
号线 02 工区项目相关技术、管理要求的同步砂浆生产企业,具有满足本项目招标物资的生产和供应
能力。
3 .财务能力: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 200 万元人民币,具有 2021-2023 年任意连续两年的财务会
计报表 ( 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 。投标人须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最近 6 个月的《税收
完税证明》。
4 .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厂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具有 2022 年 1 月 1
日至开标之日由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有效合格的全项目质量检验报告两
份。
5 .供货业绩:投标人提供 2022 年 1 月 1 日至开标之日国家或铁路重点工程项目、国家大中型工程或
地铁工程、水利工程项目投标物资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含合同协议书)至少两份。单份合同金
额不低于 150 万元。
6 .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 2022 年 1 月 1 日至开标之日
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2022 年 1 月 1 日至开标之日不曾
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对方单方终止合同;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未被国铁集团、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四局集团列入 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 、 不合格供应商
名单 或 供应商黑名单 ;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使用单位提供良好的履约情况证明一份。
0
5
5
注:本次招标物资的具体规格、交货地点、需求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附件
附件 2 :
: 招标物资包件划分表
招标物资包件划分表
序
序
号
号
物资
物资
名称
名称
包件
包件
号
号
计量
计量
单位
单位
包件
包件
数量
数量
招标
招标
人
人
招标
招标
项目
项目
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资格条件
招标
招标
文件
文件
售价
售价 (
元
元 )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
(缴纳形式二
(缴纳形式二
选一)
选一)
投
投
标
标
保
保
函
函
(
(
万
万
元
元
)
)
银
银
行
行
转
转
账
账
(
(
万
万
元
元
)
)
中铁
四局
青岛
市地
1. 营业范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投标物资生产、销售或
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 .生产能力:盾构砂浆日产量不得低于 1000 方。能够生产满足国家、行业现行标准及青岛地铁
5 号线 02 工区项目相关技术、管理要求的同步砂浆生产企业,具有满足本项目招标物资的生产和
供应能力。
3 .财务能力: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 200 万元人民币,具有 2021-2023 年任意连续两年的财务
1
盾构
砂浆
SJ-02
m³
7080
集团
有限
公司
城市
轨道
交通
工程
分公
司
铁 5 号
线一
期工
程土
建施
工 02
工区
项目
部
会计报表 ( 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 。投标人须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最近 6 个月的《
税收完税证明》。
4 .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厂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具有 2022 年 1 月
1 日至开标之日由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有效合格的全项目质量检验报告
两份。
5 .供货业绩:投标人提供 2022 年 1 月 1 日至开标之日国家或铁路重点工程项目、国家大中型工程
或地铁工程、水利工程项目投标物资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含合同协议书)至少两份。单份合
同金额不低于 150 万元。
6 .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 2022 年 1 月 1 日至开标之
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2022 年 1 月 1 日至开标之日不
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对方单方终止合同;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
态。未被国铁集团、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四局集团列入 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 、 不合格
供应商名单 或 供应商黑名单 ;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使用单位提供良好的履约情况证明一
份。
0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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