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四局苏州分公司新建甬舟铁路西侯门公铁两用大桥项目经理部
起重船租赁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SECGZB-ZZL-20 24-0 29
1. 招标条件
中铁四局苏州分公司新建甬舟铁路西侯门公铁两用大桥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已落实,所需施工设备租赁已具备招标条件,现由中铁四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组织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新建宁波至舟山铁路PPP项目YYZSG-4标(西堠门公铁两用大桥):本标段起屹里程DK36 +9 15.6 2~DK40 +0 33.8 5,线路长3.118 公里,全标段造价约6 9 亿元,主要是西堠门公铁两用大桥工程,本桥是新建 甬舟铁路全线关键控制性工程。我局承建金塘岛侧1#墩-4#塔范围内基础、下部结构、钢梁制运等工程任务,造价约20 亿元。开工日期20 22年11月1日,计划完工日期(4#主塔封顶)20 25年11月1日。
2.2招标内容:设备名称、包件划分见附表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5 本次招标一包一投,投标人按包件编制投标文件。
4. 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质后审的方式,评审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次招标文件仅采用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以电子版方式获取.
5.2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公告之日起至 20 24 年 4 月 18 日 17 时 0 0 分前(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进行响应并获取招标文件,操作流程如下: 5.2.1首先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 www.crecg ec.co m )注册成为平台用户(须签订合同),因合同双方签订有一定时间,建议提前操作。(客服热线 4 0 0 6 0 1 0 1 0 0 )
5.2.2已注册成功的潜在投标人:请在获取招标文件的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入供方交易系统(二期)登录--在我的交易中点击最新商机(公告)--在对应项目点击展开包件,选中包件点击 响应按 钮--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最后点击确定即可响应成功,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供应商简易操作指南》。(注:如投标多个包件,点击 展开包件 ,多包件勾选后可同时响应。)
5.3本次招标按包件收取中标人成交服务费,中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在合同签订前缴纳。 5.3.1 每包件成交服务费按中标金额的 0.1% 收受,上限不超过 1 万元。
5.3.2 中标人采用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不接受现金)缴纳成交服务费至指定账户(账户信息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并在汇款单上注明:招标编号 + 包件号 + 成交服务费,汇款单位名称与中标人 名称须完全一致。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顺利上传,建议投标人提前一天进行报价和上传投标文件PDF电子版,上传时如遇到问题请联系电商平台客服热线40 0 6 0 10 10 0 )。
6 .3投标人应对上传到平台的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核对,如出现投标文件错传、漏传或下载后无法打开的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6 .4逾期未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的,视为主动放弃投标。
7. 开标
7.1开标时间:20 24年0 4月24日上午0 9 时40 分(投标截止时间)。
7.2开标地点:本次招标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 ec.co m)在线开标,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
7.3开标方式:在开标规定的时间,投标人登录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 ec.co m)进入线上开标大厅参加开标。开标工作人员执行开标操作后,各家投标报价自动解锁,投标人即可以在线查看包件报价列表
。
7.4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密切关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组织单位将通过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通知。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 ec.co 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www.ceb p ub s ervice.co m/)上同时发布。 9. 招标人信息
9.1招标组织单位:中铁四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
联系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0512-8686 5828/8588 8856
9 .2 采购项目: 中铁四局苏州分公司甬舟铁路西堠门公铁两用大桥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甄乾 联系电话:18 1558 3238 6
投标保证金交纳信息
开户名称: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
账 号:20110101924026510001
缴纳投标保证金联系人:甄乾 联系电话:18 1558 3238 6
注:参与投标的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如采用银行转账请于20 24年0 4月25日17:0 0 前(节假日除外)缴纳,并把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扫描件)发指定的电子邮箱(29 0 78 8 76 6 1@q q .co m)。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二日
附件 1 :
招标设备包件划分表
序 号 | 设备名称 | 包件号 | 计量 单位 | 包件 数量 | 招标人 | 招标项目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
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 或银行转账的形式缴 纳 | ||||||||
1 | 起重船(2000吨 ) | QZC-01 | 艘 | 1 | 中铁四局 集团有限 公司苏州 分公司 | 中铁四局苏 州分公司新 建甬舟铁路 西侯门公铁 两用大桥项 目经理部 |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有相关营业范围。 2.财务能力: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提供2021-20 23年任意两年财务会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质量保证能力:提供2000吨起重船合法的全套手续(含检测报告 )应提供的起重船资料:《船舶起重设备证书》、《海上船舶检验证书》 、《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船舶国籍证书》、《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 书》、《海船船员适任证书》、《海上货船适航证书》、《海上船舶船员 舱室设备证书》、《海上船舶载重线证书》、《海上船舶防止油污证书》 、《海上船舶防止空气污染证书》、《海上船舶防止生活污水污染证书》 。 4.供货业绩:投标人提供2021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投标设备业绩相 关证明材料(如合同协议书)至少1份,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元。 5.供应能力要求:供应商应具备从接收订单之日起3日内设备到位的 能力。 6.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21年1月1日至开 标之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2021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对方单方终止合同; 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国铁集团、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四局集团及旗下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 名单 不合格供应商名单 供应商黑名单;具有履行后续合同的能力并 提供供货业绩中使用单位出具的良好履约情况证明1份。 | 1 |
注:本次招标租赁的具体要求、工作地点、工作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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