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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中铁七局新建西康高铁xkzq-3标段第二批自购物资招标采购公告

· 2022-07-09

中铁七局新建西康高铁XKZQ-3标段第二批自购物资招标采购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西安至安康铁路站前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国铁集团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西安至安康高速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鉴函[2019]32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西成铁路客运专线陕西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康铁路XKZQ-3标段项目经理部。本项目钢材、型材、粉煤灰、槽道、速凝剂、钢绞线、自粘式防排水板,锚具已具备招标条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工程名称:中铁七局新建西康铁路XKZQ-3标段。

2.2 项目概况

新建西安至安康高速铁路站前工程XKZQ-3标段起讫里程为DK46+582~DK78+494,标段总长31.965km。标段起于龙潭沟大桥,线路由北向南布设,终点位于梓桥沟中桥。本标段新建正线线路长度31.965公里,其中站场路基0.096公里,桥梁1.504公里,隧道30.502公里。

2.3 招标内容: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投标人对所有包件应一包一投。

2.4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 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3.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要求投标人资格条件为:

1.钢材(GC01包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代理商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商须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商须具备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能够开具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5亿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20年、2021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商须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须提供至少2份投标产品生产商2019年以来取得资质认定的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至少2份2019年以来内铁路或国家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包含在此期间内执行过的有效合同及在此期间内新签有效合同,须附供货合同复印件)。

(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具有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资料或至少两家同类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近三年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近三 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七局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或“暂停投标资格”;因质量原因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代理其产品的代理商不得参与投标。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一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的查询结果截图。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

(8)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商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提供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唯一授权函原件(签字并加盖鲜章),生产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参加同一包件投标。代理商或生产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生产厂商需为原铁道部63家及我的钢铁网推荐名录,名单附后。

2.型材(XC01包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代理商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商,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生产能力要求:剩余生产能力满足招标物资需求的生产供应,具备投标物资所有必备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能力,确保正在执行合同及若中标后能充足供应。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能够开具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20年、2021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须提供至少2份投标产品生产商2019年以来取得资质认定的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至少2份2019年以来铁路或国家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包含在此期间内执行过的有效合同及在此期间内新签有效合同,须附对应的供货合同及履约证明复印件)。

(7)履约信用要求:近三年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近三年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七局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或“暂停投标资格”;因质量原因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代理其产品的代理商不得参与投标。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一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的查询结果截图。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

(8)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参加同一包件投标,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授权函原件(签字并加盖鲜章)或者与厂家签订的采购、代理合同等。代理商或生产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3.粉煤灰(FMH01-02-03包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代理商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2)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商的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年生产能力不低于10万吨,能生产F类I级、F类Ⅱ级粉煤灰,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必须是电厂原厂生产的粉煤灰,不接受二次加工的粉煤灰。生产厂剩余生产能力满足招标物资需求的生产供应,具备投标物资所有必备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能力,确保正在执行合同及若中标后能充足供应。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能够开具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20年、2021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商须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产品符合国家现行及铁路验收标准;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商2019年以来省部级及以上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合格的检测报告,各规格至少提供1份。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2019年以来2份以上铁路、公路或市政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供货业绩(包含在此期间内执行过的有效合同及在此期间内新签有效合同,须附对应的供货合同复印件,销售发票)。

(7)履约信用要求:近三年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近三年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七局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或“暂停投标资格”;因质量原因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代理其产品的代理商不得参与投标。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一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的查询结果截图。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

(8)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代理商需提供由电厂或其合法的粉煤灰生产经销商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授权函由电厂出具的,代理商需提供电厂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原件;授权函由经销商出具的,代理商需同时提供合法经销商与电厂的合同或协议复印件),且注明粉煤灰来源;投标产品不得为磨细粉煤灰或掺合磨细粉煤灰,必须使用电厂风选的原产粉煤灰,未经招标人同意,代理商不得更换代理的生产厂产品。生产商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同一家投标人在粉煤灰包件报价均为最低时,招标人将根据通过评审后的包件报价加总最低原则,仅推荐该供应商成为其中一个包件的中标候选人(同一投标人只能中标二个包件)。

4、速凝剂(SNJ01-02-03包件)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2)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厂的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和环保批复。

(3)生产能力要求:剩余生产能力满足招标物资需求的生产供应,具备投标物资所有必备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能力,确保正在执行合同及若中标后能充足供应;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能够开具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注册资金不低于4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20年、2021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符合国家现行及行业验收标准;产品符合国家现行及铁路验收标准,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厂近2019年以来省部级及以上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合格的检测报告,至少两份。具有中铁七局西康高铁XKZQ-3标段项目经理部及中心实验室提供的试拌合格的试拌结果通知书((联系人:王珂 联系电话:19916217559 见投标人须知3.2.2条)。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厂2019年以来2份以上铁路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供货业绩(包含在此期间内执行过的有效合同及在此期间内新签有效合同,须附供货合同复印件)。

(7)履约信用要求:近三年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近三年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七局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或“暂停投标资格”;因质量原因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代理其产品的代理商不得参与投标。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一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的查询结果截图。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

(8)其它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生产商家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同一家投标人在速凝剂包件报价均为最低时,招标人将根据通过评审后的包件报价加总最低原则,仅推荐该供应商成为其中一个包件的中标候选人(同一投标人只能中标二个包件)。

5.槽道(CD-01包件)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厂须具备年生产能力15万米以上;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满足国家及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且拥有相应的配套生产设备、检测设备。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能够开具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注册资金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20年、2021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商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产品须具有至少2份2018年以来省部级以上或国家权威专业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的产品质量检测检验合格报告。检验报告须满足TB/T 3329-2013《电气化铁路接触网隧道内预埋槽道》有关要求。

(5)供货业绩要求:须提供投标人2018年以来投标物资在铁路客运专线或高铁建设项目(设计时速350km/h及以上)供货业绩不低于5万米(以投标人提供的合同累计数量为准)的证明(须提供合同复印件、销售发票,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国内高速铁路项目开具的已通路线铁路局(集团公司)供电处出具铁路局集团公司供电部加盖鲜章的《运行业绩证明至少2份》。

(6)履约信用要求:近三年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近三年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七局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或“暂停投标资格”;因质量原因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代理其产品的代理商不得参与投标。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一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的查询结果截图。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

(7)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生产商家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6、自粘式防排水板(FSB-01包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成立(注册)时间不得小于一年。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产品行业无该项的除外)。

(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需具备自粘式防排水板年生产能力达到10万平方米以上,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0年、2021年)至少两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成立(注册)时间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生产厂家注册资本不低于70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国家及铁路最新标准;须提供投标产品2019年以来取得资质认定的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须取得CMA计量认证资质)出具的投标物资有效合格的质量检验报告,至少提供一份。

(6)供货业绩要求:须提供投标人2019年以来投标物资在国家重点工程或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不少于两份(含在此期间内执行过的有效合同及在此期间内新签有效合同,须附对应的供货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要求:近两年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近两年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近两年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招标人及其上级管理单位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因质量原因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供应其产品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的查询结果截图。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

(8)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7、预应力钢绞线(GJX-01)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成立(注册)时间不得小于一年。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产品行业无该项的除外)。

(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需具备低松弛预应力钢绞线年生产能力达到5万吨以上,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0年、2021年)至少两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成立(注册)时间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生产厂家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国家及铁路最新标准;须提供投标产品2020年以来取得资质认定的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须取得CMA计量认证资质)出具的投标物资有效合格的质量检验报告,至少提供一份。

(6)供货业绩要求:须提供投标人2020年以来投标物资在国家重点工程或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不少于两份(含在此期间内执行过的有效合同及在此期间内新签有效合同,须附对应的供货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要求:近两年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近两年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近两年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招标人及其上级管理单位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因质量原因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供应其产品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的查询结果截图。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

(8)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8.锚具(MJ-01包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成立(注册)时间不得小于一年。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产品行业无该项的除外),具有“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颁发的CRCC证书。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年产50万套以上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0年、2021年)至少两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成立(注册)时间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产品生产商须提供2019年以来取得资质认定的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须取得CMA计量认证资质)出具的投标物资有效合格的质量检验报告,至少提供2份。

(6)供货业绩要求:须提供投标人2020年以来年投标物资在国家重点工程或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不少于两份(含在此期间内执行过的有效合同及在此期间内新签有效合同,须附对应的供货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7)履约信用要求:近两年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近两年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近两年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招标人及其上级管理单位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因质量原因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供应其产品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的查询结果截图。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

(8)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生产商家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1.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7月9日至2022年7月18日,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sxggzyjy.cn/)注册并按要求成功办理CA锁后登陆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确认及下载招标文件(联系方式:029-88661241、4006369888)。

4.2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详见附件一,购买招标文件的款项电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以招标人财务到账时间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和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CA锁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确认投标,不能参与本次招投标,标书款将不予退还)。

开户名称: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康高铁XKZQ-3标段项目经理部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镇安县支行

行号:102803680055

账号:2608071039200170703

电汇备注:七局西康+标书款+包件

4.3此次招标文件采用电子版方式进行发售,不接受现场购买。标书款售后不退,不接受个人汇款,招标人提供标书款收据。

4.4CA锁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确认投标后,请将①购买标书付款凭证②营业执照副本③加盖公章的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及可编辑的电子版(见招标公告附表2)发送扫描件至邮箱302510362@qq.com,邮件主题为投标人名称+七局西康+包件号。请确保汇款备注中的包件号与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附表2)中的包件号一致,若不一致将以申请表中的包件号为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2年8月9日09时00分至10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8月9日10时30分,递交方式及地点:投标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盖章原件、授权人身份证及投标文件,现场递交至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13开标室(由因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严峻,投标文件递交时,请投标人按当地疫情防控安排,提前做好投标准备)。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sxggzyjy.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康高铁XKZQ-3标段项目经理部

地址:陕西省商洛市商州区中铁七局西康高铁3标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权凯

联系电话:13193371855

2022年7月5日

序号

包件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收货人

收货地

标书款

投标保证金

备注

1

GC01

钢材

/

19900

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康高铁XKZQ-3标段项目经理部

陕西省商洛市柞水县

800元

20万元

2

XC01

型材

/

8000

800元

10万元

3

FMH01

粉煤灰

/

35000

800元

5万元

4

FMH02

粉煤灰

/

30000

800元

5万元

5

FMH03

粉煤灰

/

30000

800元

5万元

6

SNJ01

速凝剂

无碱液体,掺量7%

4000

800元

10万元

7

SNJ02

速凝剂

无碱液体,掺量7%

4000

800元

10万元

8

SNJ03

速凝剂

无碱液体,掺量7%

4000

800元

10万元

9

CD01

槽道

含配套T型螺栓15000套

7000

800元

3万元

10

PSB01

自粘式防排水板

FP-PE-35m*4m*1.2mm 配套矮边墙搭接专用胶

平方米

100000

800元

5万元

11

GJX01

预应力钢绞线

φ15.2

1000

800元

5万元

12

MJ-01

锚具

/

4988

800元

5万元

附表1:招标物资包件划分一览表

附表2: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

招标文件申请表

招标编号:ZTQJXKTL-2022-001

投标项目名称

投标人单位名称

(填写单位名称)(盖单位公章) 

购买招标文件物资名称

包件号

联系人

手机

电子邮箱

邮编

声明

投标文件为我公司自愿购买,如我公司资格条件不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购买人签字

年 月 日

备注

注:此表扫描件及可编辑的Word版同时发送至302510362@qq.com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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