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一章:招标公告
中铁建工集团第二建设有限公司
中铁建工集团第二建设有限公司武汉胜华锂电材料生产研发一体化工程项目
武汉胜华锂电材料生产研发一体化工程项目
塔吊
塔吊租赁
租赁公开招标采购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公告
(招标编号:
(招标编号: ZTJG-SD-胜华锂电
胜华锂电-2023-012 )
)
1.招标条件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为中铁建工集团第二建设有限公司武汉胜华锂电材料生产研发一体化工程项目所需塔吊租赁采购,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招标条
件,中铁建工集团第二建设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组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内容
项目概况和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胜华新能源科技(武汉) 有限公司拟在武汉市洪山区武汉化学工业区绿色路北场地,兴建 22 万吨/年钾电材料生产研发体化项目,该
项目由中铁建工集团第二有限公司与上海寰球工程有限公司自愿组成寰球-中铁胜华武汉项目联合体EPC 总承包,受建设方委托,我公司承担土建及部分
钢结构施工、地下给排水施工工作。(说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工期等)。
2.2招标内容:物资品种、数量及包件划分详见附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附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注册:潜在投标人首先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也称中铁鲁班商务网)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联系:客服热线4006-
010100),并通过审核。
4.2响应:经注册后,潜在投标人须登录网站--供方交易系统登录---点击采购信息---在采购名称中点击招标项目---点击相应包件编号---填写联
系人、联系方式、输入密码、确认密码,点击提交—响应。
4.3购买招标文件:注册、响应后,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请于 2023 年
年 03月
月 05日至
日至 2023 年
年 03月
月 15日
日,并根据所需购买包件的招标文件售价
足额现金转入到招标人指定账户,在汇款单上注明标书款、项目名称及所投包件号,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投标人将银行回单扫描件
发送至招标人邮箱,招标人收到信息经核实后,通知投标人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或将电子版招标文
件发送至投标人申请表提供的邮箱中。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后,应在中铁鲁班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上完成响应、报价、上传标书等工作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地点:
本次招标采用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线上线下同时开标方式
线上线下同时开标方式,投标人须在开标前上传为与纸质版一致的pdf文件一份
及可编辑的word文件一份,并在规定的时间至开标地点书面递交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书面递交时间为 2023 年 03 月 15 日 09:00 时之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23年 03月 15 日 09:00 时。地点为湖北省武汉
市青山区武汉化工区北湖产业园中铁建工集团武汉胜华锂电材料生产研发一体化工程项目会议室。
开标时间: 2023 年 03 月15 日 09:00时
开标地点: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武汉化工区北湖产业园中铁建工集团武汉胜华锂电材料生产研发一体化工程项目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铁建工集团第二建设有限公司
组织单位:中铁建工集团第二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武汉化工区北湖产业园中铁建工集团武汉胜华锂电材料生产研发一体化工程项目会议室
邮编:430062
联 系 人:史义超 张明洪
电话:13066082945 17852036425
邮箱:1016949950@qq.com
账户名称:
开 户 行:
账号:
附件:招标公告附表
中铁建工集团第二建设有限公司
2023 年 03 月 05 日
附件: 招标公告附表
序
序
号
号
物资
物资
名称
名称
包件
包件
号
号
包件
包件
数量
数量
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资格条件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工本费
工本费
投标保证
投标保证
金
金
计划交货期
计划交货期
送货地
送货地
点
点
1
塔吊
TD-0
1
1
1.投标人必须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的、并
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
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经销商
),注册资本金≥100万元。
2.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
3.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4.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相应投标产品供应
能力和运输能力。
5.近三年的供货业绩。
6.投标人需具备跨地域的供应和资源调配能力,并提
供相关方案及措施。
7.信用良好,不接受近一年内在政府、行业等公共网站
中或文件有不良记录的供应商投标、不接受被中铁建工集
团有限公司及其分子公司列为不合格供方处于投标限制期
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8.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9.投标人必须是一般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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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3/20
武汉胜华
锂电材料
生产研发
一体化工
程项目部
注: 1.本次招标数量为暂定数量,招标物资的规格数量详见招标文件。2.具体交货日期由项目部电话通知。
付款条款:货款按月支付,每月
货款按月支付,每月20日双方核对当月租赁费,出租方于次月五日前提供与核算值等额的且符合税法及承租方财务要求的增值税发票
日双方核对当月租赁费,出租方于次月五日前提供与核算值等额的且符合税法及承租方财务要求的增值税发票
(含抵税联),承租方收到发票后
(含抵税联),承租方收到发票后1个月内付至上月双方核算金额的
个月内付至上月双方核算金额的70%。塔吊拆除撤场后
。塔吊拆除撤场后3个月内双方完成结算,结算成立且出租方向承租方
个月内双方完成结算,结算成立且出租方向承租方
提供与结算值等额的合法发票,承租方收到全部发票后且承租方与建设单位总包结算完成后
提供与结算值等额的合法发票,承租方收到全部发票后且承租方与建设单位总包结算完成后6个月内,承租方向出租方支付至结算值的
个月内,承租方向出租方支付至结算值的95%,
,
结算成立后
结算成立后6个月内无息付清余款。进出场费及安拆费支付:塔吊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第一次支付租赁费时支付塔吊进出场费及安拆费的
个月内无息付清余款。进出场费及安拆费支付:塔吊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第一次支付租赁费时支付塔吊进出场费及安拆费的50%
,塔吊全部拆除退场后最后一次支付租赁费时无息支付剩余进出场费及安拆费。
,塔吊全部拆除退场后最后一次支付租赁费时无息支付剩余进出场费及安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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