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文件 川黔线蓬莱村站信号联锁设备改造工程 劳务分包 招标书 由我方负责施工的 川黔线蓬莱村站信号联锁设备改造工程 施工,因工程需要采用公开招标,具体有关事宜如下: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概况: 川黔线蓬莱村站信号联锁设备改造工程 等施工 。 主 要工程内容为: 川黔线蓬莱村站信号联锁设备更新改造及配套房建、电力、通信等改造,其联锁范围包括 10 组集中联锁道岔、 3 条到发线(含正线)。川黔线蓬莱村站室外信号机、轨道电路、信号电缆、设备箱盒等进行大修更换 。 计划工期 : 30 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2 4 年 11 月 10 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 4 年 12 月 10 日 计划开工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或施工计划安排为准,计划完工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或施工计划安排为准。 劳务 分包设置控制价。 劳务 分包工序计划清单详见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 2. 投标人资格要求2.1 投标人具有纳税人身份证明,包含一般纳税人身份证明(适用于一般计税项目)和小规模纳税人身份证明。 2.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劳务不分等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3 持有有效的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颁发的《施工分包企业准入资格证(号)。 2.4 近 3 年内具有与本招标专业相适应的一个及以上项目的施工业绩,且有良好的信誉和合同履约能力,近 3 年内无质量、安全事故,无刑事诉讼案件和不良履约记录。 2.5 与招标人无股份、子母公司等关系。 2. 6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分包合格名录》或取得《施工分包企业准入号》,未纳入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分包合格名录》或未取得《施工分包企业准入号》的企业,需提前向招标人提出《施工分包企业准入号》办理申请并提供相关证照原件和申请资料,如在开标前能通过招标人上级单位资格审查也可以参加本次招标。 2. 7 投标单位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质量负责人必须与本投标单位签订劳务合同并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安全负责人需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 类) 。 2. 8 施工企业在申请本投标前三个年度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拒绝: ( 1 )列入中国中铁股份公司、中铁电化局集团公司《不合格分包企业名录》的企业, 20 20 年至今在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有不良行为的施工分包方企业; ( 2 )与中国中铁股份公司所属的各级单位发生过合同、经济、技术纠纷仲裁或诉讼的企业及其负责人,以及有不良合同履约记录或恶意拖欠民工工资行为的; ( 3 )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的企业; ( 4 )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安全质量事故、刑事诉讼案件和不良履约记录的企业。 2. 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招标文件的获取3.1 获取招标文件时: 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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