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R1101-JC-2024-156-2
1.招标条件
招标人为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额敏县第三中学初中部项目经理部。由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供应中心组织,经请示上级单位同意后,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额敏县第三中学初中部教学教辅用房、运动场、附属设施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额敏县。总建筑面积31257.05平方米,其中,初一到初三教学楼(含连廊)建筑面积为11722.33平方米;图书信息行政楼5086.62平方米;风雨操场4070.77平方米;报告厅2080.36平方米;学生食堂1546.49平方米;学生宿舍楼3772.3平方米;教师周转宿舍2138.14平方米;体育场看台,建筑面积117.48平方米。另于图书信息行政楼地下一层设置消防水池及消防水泵房,建筑面积为450.04平方米。
2.2招标内容:沥青混凝土、水泥稳定碎石,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3.2 本次招标一包一投,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设备,并保持与投标承诺一致。
3.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中国铁建云链平台(https://www.crccep.cn/)注册登记,查询拟参与投标包件进行网上报名、支付对应包件标书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小鹿课堂-铁建云链-供方子门户操作手册)。
4.2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日17时00分。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完成中国铁建云链平台注册报名及招标文件购买凭证上传工作。凭证上传完成并经招标人确认后,方可在铁建云链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见招标公告附件1,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保持一致(不接受个人汇款),付款时须注明项目(简写)+招标编号+包件号,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汇入银行信息:
户名: 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产业拓展分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区支行
开户账号:99011231011011131894
注:此账户信息非投标保证金收款信息,投标保证金收款信息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4购买招标文件发票的获取方式:投标人汇款完成后请及时扫描下方二维码登记开票信息,招标文件售卖时间截止后,仍未登记开票信息的将不再受理开票事宜。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此次招标投标人须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须申请和使用CA 锁对投标文件进行加 密,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线上递交投标文件。
5.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8日9时30分。
5.3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铁建云链平台(https://www.crccep.cn/),投标人须登 录该平台,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5.4 如招标人有需求,被评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无偿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纸质 版投标文件内容须与电子投标文件内容完全一致。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8日9时30分。
6.2开标地点:按照铁建云链平台开标流程进行线上开标。
6.3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2024年11月18日9时30分至11时30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登录中国铁建云链平台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铁建云链平台((https://www.crccep.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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