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招标公告 大水清沟改造项目长沙路114号地块安装项目经理部 灯具开关插座 招标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 ZTJG-SD-大水清沟-安装-2025-0015 )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为 大水清沟改造项目长沙路114号地块安装项目经理部 所需灯具开关插座 ,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招标条件, 中铁建工集团第二建设有限公司市北分公司 作为招标人组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内容 2.1项目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 2.2项目概况: 本项目占地面积25233.80㎡,总建筑面积146003.41㎡,其中地上约 112503 平米,地下约 33500 平米,其中地上建筑主要为安置房、商品住宅、零售商业和其他公共配套设施(包括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日间照料中心等),地下建筑主要为停车场。自然地坪最高处为18.6m,最低处为15.6m,整体呈北高南低趋势,基坑开挖底标高约为9.5~10.5,开挖深度6.1~8.1m。项目由6栋27-32F的住宅楼(其中1栋为安置房)及沿街商业配套组成。基础类型拟选用筏板基础。合同工期安置房852天,商品房959天,工程总合同额6.09亿,安装合同额0.85亿。施工图范围内容,包括不限于大水清沟改造项目长沙路 11 4号地块项目水电工程、人防设备、电梯、太阳能、抗震支架、自来水(含设计)、采暖、智能化(包含三网合一和信号放大)、消防及通风、雨污水(包含市政接入)、室外亮化、材料检测、专项检测(包括电检、防雷检测、消防检测、电梯设备检测)等。 2.3计划供货周期
2.4招标内容:
2.5 付款方式:货款按季度支付,每月20日双方进行当月材料供应数量的对账核算,乙方于当月月底前向甲方提供与核算值等额的且符合税法及甲方财务要求的增值税发票(含抵税联),甲方收到发票后90日内付至上月双方核算金额的60%,供货全部结束并完成结算后且乙方向甲方提供与结算值等额的合法发票后1年内付至结算值的80%,2年内付至结算值的95%,余款5%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60日内无息付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经国家工商、税务依法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0万元 (2)最近两年内没有因骗取合同等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信用良好,不接受近一年内在政府、行业等公共网站或文件中有不良记录的供应商投标、不接受被中国中铁有限公司及其分子公司列为不合格供方处于投标限制期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3)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管理制度、售后服务保证措施等 (4)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需提供至少1份 同类物资供货业绩证明,业绩金额不得低于50.00万元。 (5)投标人必须为一般纳税人。 (6)投标人必须在招标人合格供方名册内。 (7)投标单位应当是具有本次采购项目供应能力的生产商/经销商/代理商。生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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